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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关于有关国家(地区)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限制性措施提示(六)
发布时间:2020-03-29 08:59:07  
核心提示:     根据国家移民局、境内外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及中国贸促会驻外代表处及部分企业反馈的情况,贸促会在3月4日-19日分别发布了有关国家(地区)采取限制性措施提示(一)(详情请点击)...

    根据国家移民局、境内外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及中国贸促会驻外代表处及部分企业反馈的情况,贸促会在3月4日-19日分别发布了有关国家(地区)采取限制性措施提示(一)(详情请点击)、(二)(详情请点击)、(三)(详情请点击)、(四)(详情请点击)、(五)(详情请点击),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贸促会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补充,仅供企业参考。
    关于货物进口限制情况——截至3月23日,共有24个国家(地区)对货物进口进行限制,新增乌克兰,暂时禁止从中国进口宠物(狗,猫等)和野生食肉动物。
    关于暂时禁止或限制部分医疗物资出口情况——3月15日,欧盟对外发布公告称,为保证欧盟内部的防护医疗物资供应,此类物资出口必须获得相关国家的授权。个人防护医疗用品包括:口罩、活动面罩和保护头盔等。欧亚经济联盟:决定免除或降低部分用于预防和抗击疫情传播的医疗用品进口关税。
    关于航班/列车/船舶限制性措施情况——截至3月23日,共有112个国家(地区)对航班/列车/船舶进行限制,其中新增6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关于航班/列车/船舶限制性措施情况——截至3月23日,30个国家(地区)限制性措施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关于关闭全部或部分口岸或加强口岸检疫情况——截至3月23日,共有56个国家(地区)关闭全部或部分口岸或加强口岸检疫情况,其中新增23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关于关闭全部或部分口岸或加强口岸检疫情况——截至3月23日,2个国家限制性措施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关于对人员入境实施限制性措施情况——截至3月23日,共有174个国家(地区)对人员出入境实施限制性措施,其中新增9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关于对人员入境实施限制性措施情况——61个国家(地区)对限制性措施进行了调整,其中哈萨克斯坦自3月17日起,下调中国疫情国别分类为“1级B类疫情”国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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