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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关于有关国家(地区)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限制性措施提示(四)
发布时间:2020-03-18 10:50:27  
核心提示: ......

    根据国家移民局、境内外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及中国贸促会驻外代表处及部分企业反馈的情况,贸促会在3月4日-12日分别发布了有关国家(地区)采取限制性措施提示(一)(详情请点击)、(二)(详情请点击)、(三)(详情请点击,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贸促会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补充,仅供企业参考。

    关于货物进口限制情况——截至3月17日,共有24个国家(地区)对货物进口进行限制,其中调整措施的有1个国家——土库曼斯坦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对有疫情报告国家的货物和运输工具入境采取临时限制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待定。另外新增6个国家,具体如下:


关于暂时禁止或限制部分医疗物资出口情况——截至3月17日,共有28个国家(地区)对医疗物资出口进行限制,其中调整措施的有1个国家——土耳其禁止通过海陆空口岸出口所有用于检测或预防新冠病毒的医疗、实验用品(含二手)。另外新增2个国家,具体如下:


关于航班/列车/船舶限制性措施情况——截至3月17日,共有100个国家(地区)对航班/列车/船舶进行限制,其中新增补充55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关于航班/列车/船舶限制性措施情况——截至3月17日,22个国家(地区)限制性措施进行了调整,黑体划线部分为调整内容,其余部分为新增内容,具体如下:


关于关闭全部或部分口岸或加强口岸检疫情况——截至3月17日,共有16个国家(地区)关闭全部或部分口岸或加强口岸检疫情况,其中新增6个国家,具体如下:


关于对人员入境实施限制性措施情况——截至3月17日,共有160个国家(地区)对人员出入境实施限制性措施,其中新增13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关于对人员入境实施限制性措施情况——31个国家(地区)对限制性措施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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